最後更新於:2010 年5 月1 日 © 2007 年,DFASS ASIA LTD版權所有

1

定義

1.1

就本《線上銷售條款》而言,以下條款應具有下面的指定含義,除非文中另有規定:

"買方"系指訂單中確定為產品購買方的個人或法人實體

“信用卡” 系指網路商店指定的為所購產品付款時可以接受的此類簽帳卡或貸記卡.

“信用卡公司” 系指控制或管理這類信用卡付款事宜的有關公司.

“條款” 系指本《線上銷售條款》

"合同" 系指DFASS 和產品購買方依照第3.3 條簽訂的銷售合同.

"DFASS" 系指DFASS ASIA LTD.

"不可抗力事件" 系指DFASS 不能合理預防或避免其發生或產生影響的任何事件或情況,包括:

(i)

爆炸、火災、洪水、戰爭、地震、暴風雨或者其它自然災害;

(ii)

公開宣佈或未公開宣佈的戰爭、陰謀破壞、叛亂、恐怖或犯罪行為、暴亂或者內亂

(iii)

進出口規定、公司章程的禁運或引渡限制性禁令、任何政府或監管當局的任何行為、措施或干預;

(iv)

流行病、檢疫管制、疾病暴發或者由世界衛生組織或任何政府當局簽發的任何旅行限制或禁令(包括非重要性旅行禁令);

(v)

罷工、停業、停工或者其它勞工行動或貿易爭端(無論是牽涉到DFASS的雇員,還是任何其他人);以及

(vi)

DFASS的供應商或分包商方面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


“網路商店” 系指目前可以通過以下連結訪問的

http://www.hkaskyshop.com


"訂單" 系指買方依據“條款”在DFASS 通過網路商店下的訂單.

“雙方” 系指DFASS 和買方,而“當事方”系指他們中的任何一方.

"產品" 系指DFASS 依據“條款”通過網路商店列出的產品或服務.

“退貨政策” 定義參見第8.2 條.

“替代產品” i定義參見第5.3 條.

1.2

單數或複數詞所表達的意思包括複數或單數.

1.3

對“個人”或“實體”的任何提及均包括個人、個體戶、合夥企業、非法人聯合會和公司

1.4

對“條款”的任何提及均指代本“條款”(《線上銷售條款》)中的某條規定

1.5

“條款”中插入的標題僅為了方便查看,在解讀具體條款時應忽略.

1.6

提及的“包括”“包含”不得被解讀為具有任何限制作用

2

應用和效力

2.1

這些“條款”應約束DFASS在“網路商店”上列出的面向“買方”的“產品”的銷售.

2.2

訂購“產品”及/或接受“產品”的交付,即表明買方同意接受“條款”並受其制約

3

訂單、價格和付款

3.1

“買方”應按照DFASS“網路商店”上的價格指明希望訂購的“產品”以及所需的數量,以指定的線上形式在“網路商店”下一筆訂單並向DFASS提供其所要求的所有必要資訊

3.2

“買方”針對一種或多種“產品”下的所有“訂單”都應被視作“買 方”基於“條款”中的規定購買這類“產品”,並在“訂單”中指明 了所選“產品”和數量。所有“訂單”須經DFASS接受後方為有效.

3.3

DFASS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接受訂單:

3.3.1

在“買方”下單後的合理時間內,通過電話、電郵或其它通訊方式接受並確認價格、數量以及“買方”訂購的 “產品”.

3.3.2

將訂購的“產品”遞送給“買方”,若採用此種接受方式,應基 於“條款”中的規定、接受“訂單”的條款規定以及DFASS可 能強行視為其接受條件的此類其它條款和條件來編制一份有約 束力的“合同”。為免生疑問,當且僅當“訂單”被DFASS以 第3.3條中規定的方式所接受時,“合同”才能成立。如果“訂 單”被DFASS駁回,為“訂單”執行信用卡付款處理本身並不 能構成DFASS對該“訂單”的接受,針對這類“訂單”的任何 付款都應由DFASS撤銷或退還。

3.4

DFASS有權:

3.4.1

不給予任何理由地拒絕接受或駁回“買方”的整筆或部分“訂單”;或者

3.4.2

由於“產品”供應不足、庫存不夠或任何其它原因,延遲或推遲交付整筆“訂單”或部分“訂單”。

3.5

對於“網路商店”可能存在的“買方”所購“產品”的標價或規格的任何差錯,DFASS概不負責。“買方”應支付的所有“產品”價格應為DFASS接受訂單時的現行售價,而“網路商店”上所顯示的價格未必正確。

3.6

除非DFASS書面同意,否則“買方”應在“產品”實際交貨之前用自己的有效 “信用卡”全額付款。不接受現金或個人支票。“代用券”不能用於線上“訂單”的支付,僅能附在填妥的郵購單裡一同郵寄.

3.7

“買方”保證所購“產品”僅供自己內部使用,不會用於零售或出口

3.8

“買方”如有運輸、交付和裝卸費用、關稅、進口稅和出港郵費以及所有適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及服務稅)應按照當時的現行匯率承擔所有.

3.9

所有信用卡支付須經“信用卡公司”及相關付款銀行批准方為有效。 若“信用卡公司”或付款銀行因為任何原因拒絕處理或接受任何信用 卡或信用卡資料,DFASS無須以任何方式承擔責任

3.10

“買方”同意向DFASS及其付款服務提供者提交此類信用卡以及 DFASS或其付款服務供應商處理“訂單”、就“訂單”進行付款並安 排送貨和開具發票所需的其它個人資訊和送貨資訊。DFASS應要求付 款服務提供者為此類資訊保密,不得將這些資訊用於除履行服務以外 的任何目的,並且“買方”同意DFASS無須為其付款服務提供者對這 類資訊的未授權披露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責任負責

3.11

“買方”保證所購“產品”僅供自己內部使用,不會用於零售或出口.

3.12

若使用信用卡付款時出現爭端或問題,或者未收到某筆訂單的全額付 款,DFASS保留行使其合法補救措施的權利。尤其是,但不限於,若 “信用卡公司”或付款銀行拒收或撤銷某筆訂單的付款,則DFASS 可以自行酌情決定:

3.12.1

拒絕這類訂單,或者暫停或取消送貨

3.12.2/span>

收回“產品”(若已經交貨);或者

3.12.3

就“訂單”的全部金額向“買方”索債

3.13

DFASS有權按照任何及所有“合同”以及其它協議的規定從應付給“買方”的任何退款中抵銷或扣除“買方”虧欠DFASS的總金額.

3.14

所有贈品貨量有限,先到先得。若您購買的商品所附贈品經已送完,敬請見諒我們未能於日後作出補送.

4

所有權和風險

4.1

“產品”中的風險在貨物交付時即轉移至“買方”.

4.2

當且僅當DFASS收到全額付款並將產品交付到“買方”手上時,產品的所有權才轉移至“買方”。

5

訂單交付和撤銷

5.1

在DFASS接受“訂單”後,DFASS應把“產品”交付至“買方”指 定且DFASS同意的地址處。若送貨位址處無人簽收“產品”,DFASS 的送貨代理會在送貨位址處留下一張到貨通知卡,“買方”應依循卡 上的指示取貨.

5.2

DFASS提供的任何裝運、交付或收貨日期都只是估算值,不應視作“合 同”內容。對於無論什麼原因導致的未按預想日期裝運、交付或收貨 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成本或費用,DFASS概不負責。如未在合 理時間內收到貨物,“ 買方” 應發送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查詢

5.3

保留不予事先通知且無須承擔責任地隨時撤銷或停止銷售“網路商店”上的任何或全部“產品”的權利,或者:

5.3.1

修改任何“產品”的價格或規格;或者

5.3.2

交付一種功能類似但規格略有差異的“產品”(“替代產品”)。若“買方”接收這件替代產品,則視作“買方”已接受此類變更和差異.

5.4

在DFASS裝運“產品”之前,“買方”可以撤銷訂單,前提是:

5.4.1

買方必須聯繫DFASS,要求DFASS立即撤銷;

5.4.2

若產品尚未裝運,DFASS會盡力滿足買方的要求;並且

5.4.3

買方應支付DFASS強行收取的任何撤銷費用.

5.5

若貨物已裝運,將不予撤銷或退款,除非“退貨政策”中另有規定

5.6

買方承認DFASS根據合同規定向買方交付貨物的責任受DFASS常用 供貨源“產品”供應情況的制約。對於向顧客交付任何產品訂單的優 先次序,買方進一步承認DFASS保留絕對的酌情決定權.

5.7

對於多於一種產品的訂單,DFASS可以一次性交付或者分批次交付。 每一批次的交付都應被視作一份單獨的合同,並按照這些“條款”進 行付款和開具發票

5.8

DFASS保留僅部分接受或交付訂單的權利

6

出口管制和限制

6.1

依據這些“條款”購買或獲得的產品可能會受政府進出口管制法律和 法規(包括香港的進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規)的制約。買方應遵守 所有這類法律和法規

7

軟體

7.1

如果適用,產品中安裝的任何軟體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仍然 歸DFASS或相應許可方所有。提供的所有軟體都受跟其有關的許可協 議之條款和條件制約。對任何軟體的擔保(如有)僅限於授權合約中 所含的擔保內容。買方承認,依據這些“條款”,DFASS不對任何軟 件提供擔保.

8

接受、退貨和退款

8.1

除非“買方”在收到貨物後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DFASS提出異議,否 則“產品”應被視作已完好無損而且遵照“合同”規定被“買方”接 受

8.2

DFASS保證每件“產品”在購買時都完好無損。如有瑕疵,“買方” 必須於收貨30日內通過掛號郵寄的方式原樣、原包裝地退還給 DFASS,並隨附購買憑證,詳述退貨原因。在穩妥地收到所退“產品” 的30日內,DFASS會自行酌情決定是對“產品”進行更換還是退款。 對於你為協力廠商購買(直接郵寄給協力廠商)的禮品,如有瑕疵適並且 想退貨,則必須在收貨30日內通過掛號郵寄的方式原樣、原包裝未磨 損/未使用地退還給我們,並請隨附購買憑證。DFASS將把這類“產 品”的購物花費退款至“買方”的信用卡帳戶,但是不會償付或報銷 任何郵遞、航運或裝卸費用。凡是以代用券形式購買的商品,均不予 退款和更換。DFASS不接受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任何退貨或退款請求。 上述內容即為DFASS的“退貨政策”.

8.3

DFASS不對任何“產品”作任何擔保,而且DFASS的“退貨政策” 取代所有其它明示或默示性擔保,包括對適銷性、品質令人滿意、符 合描述以及適合特定用途的任何默示性擔保。DFASS對有缺陷或不合 格“產品”應承擔的唯一責任僅限於“退貨條款”.

8.4

在下列情況下,DFASS保留依據“退貨政策”的有關規定拒絕任何索賠的權利

8.4.1

索賠不符合“退貨政策”的任何條款規定,或者屬於“退貨政策”中規定的例外情況;或者

8.4.2

“產品”缺陷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i)

“買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

(ii)

“產品”的操作使用未遵守操作手冊或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

(iii)

以一種DFASS不能合理預想到的方式使用“產品”.

(iv)

未經DFASS授權地對“產品”進行修改;

(v)

“產品”遭受異乎尋常的或者不予推薦的物理、環境或電氣壓力;或者

(vi)

“買方”未能遵守這些“條款”中的任何規定

9

除外責任和責任限制

9.1

對於因違背這些“條款”給“買方”或任何協力廠商造成的任何間接的、 特殊的、隨之發生的、懲戒性或懲罰性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利潤損失、業務或商譽損失、使用損失或者任何協力廠商的任何索賠, DFASS在任何情況下都無須對“買方”或任何協力廠商承擔責任,即便 DFASS已經被告知造成這類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

9.2

DFASS因任何及全部索賠(無論是由“買方”,還是由任何其他人因 銷售、供應、交付、更換或使用“產品”引起的或者由於DFASS對“合 同”和/或這些“條款”的違背而產生的)應付給“買方”的全部債務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引起這類索賠的“產品”的購買價格

9.3

對於因DFASS的疏忽大意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這些“條款”中的 任何規定都不得限制或排除DFASS應承擔的責任

10

不可抗力

10.1

在因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延遲履行的任何時期內,如果DFASS未能 履行“合同”和/或這些“條款”規定的任何義務,DFASS無須承擔 責任,也不得被視作違背了“合同”和/或這些“條款”.

10.2

DFASS應把由於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延遲履行或未履行情 況告知“買方”,並儘快提供變更的交付日期。“買方”不得因為任何 這類延遲履行或未履行而終止“合同”.

10.3

若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產品”短缺,DFASS有權以DFASS認為合 理的方式在顧客中調撥可用的囤貨,並交付部分“產品”給“買方”.

11

修訂

11.1

DFASS保留通過在“網路商店”發佈修正“條款”的方式隨時變更(由 DFASS自行酌情決定)這些“條款”的權利,無須事先通知.

11.2

“買方”試圖修改、補充或修訂這些“條款”的任何做法都將視作無 效,除非DFASS有明確的書面約定。

12

完整合同

12.1

“合同”及這些“條款”代表DFASS和“買方”之間就“產品”銷售 和供應達成的全部協定,應構成“合同”和這些“條款”涵蓋的所有 事務的排他性聲明。雙方先前跟“合同”及/或這些“條款”涵蓋的所 有事務有關的任何及所有交易、書面或口頭協定、論述、陳述、通信 和通訊據此作廢.

12.2

買方訂單的任何條款或條件相較於這些“條款”無論怎樣不一致或多 餘,都不適用於DFASS或對其有約束力,除非買方和DFASS簽署的書 面協議中另有其它規定,而且DFASS的任何未能拒絕都不得被視作對 這些“條款”的放棄。

13

讓渡

13.1

未經DFASS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將“合同”或任何權利和義務全 部或部分委派或轉讓。任何此類未經授權的轉讓都應被視作無效

14

無自動棄權

14.1

依照《合同》條款,DFASS方面對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的任何未能行 使、延期行使都不能按棄權處理,對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的任何單次 或部分行使不得妨礙任何其它或進一步行使,或者妨礙對任何其它權 利或補救措施的行使

15

不合法

15.1

若這些“條款”中的任何規定全部或部分地被任何主管當局視作無效 或不能強制履行,則這些“條款”中其它規定的有效性以及相應存疑 條款之其餘規定的有效性不應受到影響。

16

協力廠商的權利

16.1

不是“合同”“當事方”的個人或實體沒有權利依據《合同(協力廠商權 利)法》(第53B章)執行“合同”的任何條款,無論此類個人或實體 的名字是否被識別為某類別的一名成員,或者符合特定的描述

17

協力廠商的權利

17.1

這些“條款”應依照新加坡法律進行解讀並受其管轄.

17.2

雙方據此服從新加坡法院的非排他性管轄。